根据捐赠人的要求,基金会会与捐赠人签署捐赠协议。根据专款专用、专项管理的原则,捐赠使用单位根据捐赠协议进行经费立项,经基金会审核批准后执行项目。基金会根据有关财务法规对其使用行使监督权利。捐赠使用单位定期提交经费使用财务报告。捐赠人也可随时向基金会索取财务报告。
慈善中国
中国海洋大学
中国海洋大学校友会
账户:山东省中国海洋大学教育基金会
开户行: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二支行
账号:241607730446
电话:0532-66783902
邮箱:Jijinhui@ouc.edu.cn
邮编:266100
校址: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238号